專家解讀 | 叢日晨:依法強化管理 提升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水平
北京市園林綠化科學研究院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叢日晨
城市古樹名木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僅是城市的自然財富,也是城市歷史文化的重要載體。《古樹名木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出臺,對于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具有以下重要意義:
一是有助于城市古樹名木得到永續保護。城市古樹名木多處于城市居民的生產、生活區,屬生態脆弱區,受人為活動影響大,極易受到破壞!稐l例》明確古樹名木受法律保護,明確政府、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養護責任人、社會公眾應承擔的保護古樹名木的責任,為城市古樹名木保護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依據。
二是有助于城市歷史文化的傳承。城市古樹名木往往承載著豐富的歷史信息和文化內涵,多與歷史人物、歷史事件相關聯,通過史料記載或口口相傳成為城市歷史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城市歷史文化的重要見證!稐l例》的實施有助于保護好這些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載體,傳承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三是有助于城市居民古樹名木保護意識提升。通過《條例》的出臺實施和宣傳解讀,可以提高公眾對古樹名木保護重要性的認識,激發公眾參與保護的積極性,形成全民共同參與古樹名木保護的良好氛圍。
關于《條例》,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關于分級保護制度。《條例》根據樹齡將古樹分為不同保護等級(名木不受樹齡限制,實行一級保護),實行分級保護。特別強調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對城市古樹進行提級保護。
二是關于建設項目避讓古樹名木。《條例》規定建設項目在選址、建設時,應當避讓古樹名木保護范圍;確需在古樹名木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鋪設管線的,應當在施工前報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樹名木主管部門,并按照要求采取必要工程措施,減輕對古樹名木生長環境的破壞。古樹名木保護范圍內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管線等,不符合古樹名木保護要求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有計劃地逐步組織治理,為處理城市古樹名木保護與建設項目之間的矛盾提供了依據。
三是關于對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條例》規定了國務院古樹名木主管部門可以對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約談,規定了開展監督檢查的方法,同時把古樹名木管理情況納入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這是對古樹名木實行制度化管理的創新舉措。
《條例》的出臺為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指導,各地應積極落實《條例》的新要求,不斷提升保護管理水平。今后應加強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頂層設計及實施細則。各地應根據《條例》的要求,結合城市古樹名木的實際,制定符合《條例》要求的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
二是嚴格執行“科學養護”的要求,充分結合城市特色,創新保護管理機制。各地要充分利用GIS技術、物聯網等現代科技手段,對古樹名木進行動態監測和管理,提高保護管理的科學性和精準性。
三是嚴格落實建設項目避讓古樹名木的規定,嚴防城市建設項目破壞古樹名木。要建立健全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的監督機制,確保各項保護措施得到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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