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人類遺傳資源有效利用 加快推進健康中國建設
2014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調研時指出“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并實施《“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作為今后15年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行動綱領。保障人民群眾健康需要生命科學和醫學的不斷進步來支撐,而人類遺傳資源的利用和保護是生命科學和醫學發展的重要基礎資源。1998年出臺的《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對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的規范管理起到很大的推動作用。但在過去的一定時期內,我們對人類遺傳資源合理開發和利用不足,有效保護不夠,共享機制不健全。
在新時期下,我們面臨著更多的機遇和挑戰。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的到來,生物醫學產業快速發展。2017年全球生物醫學產業年增長率達到20%,中國產業投資到生物醫藥產業的額度第一次超過了信息產業,中國健康事業發展正處于歷史機遇期。《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適時出臺,鼓勵以保護人民健康為目的開展人類遺傳資源研究開發活動,將極大促進健康中國目標的實現。
《條例》精準聚焦了我國創新能力不足的問題,一是從政府層面,規定了國家應鼓勵各級政府利用人類遺傳資源開展科學研究、發展生物醫藥產業,加強創新體系建設,促進生物科技和產業創新、協調發展;二是從創新主體層面,鼓勵科研機構、高等學校、醫療機構、企業根據自身條件和相關研究開發活動需要,利用我國人類遺傳資源開展原創研究和國際合作科學研究,提升相關研究開發能力和水平。科技創新對臨床的疾病診斷方式、疾病的分型、疾病臨床路徑、診療規范標準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條例》鼓勵對我國人類遺傳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為我國實現生物技術強國的目標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們正在邁向精準醫學時代,靶向藥物、生物治療、組學技術、大數據、分子診斷、分子影像等方向正在蓬勃發展。發展精準醫學需要建設相應的支撐體系和平臺,其中人類遺傳資源是精準醫學研究的基石。
科技創新合作已成為世界科技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通過國際科技創新合作,可以促進國際間科技創新資源的互補共享,更好地整合優化全球科技資源和要素,提高創新效率和水平。《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利用我國人類遺傳資源開展國際合作科學研究,合作雙方應當按照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同參與、共享成果的合作原則”,這為我國科研工作者在利用我國人類遺傳資源開展同世界高水平研究機構合作中,增強能力、提高水平、有所獲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我國生命科學和醫學的不斷創新,研究成果的不斷產出,為健康中國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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