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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舉辦《外商投資法》宣講會
發布時間:2019-06-13
今年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資法將取代“外資三法”,成為新時代我國利用外資的基礎性法律。
為做好外商投資法宣傳工作,日前,泰州市舉辦《外商投資法》宣講會。商務部外資司原副司長、上海市外商投資協會會長黃峰受邀作宣講輔導。他從《外商投資法》的起草背景、起草過程、主要內容等方面進行了詳細闡述輔導,內容豐富、案例生動、深入淺出,對泰州市進一步加強與國際貿易規則銜接,營造更有吸引力的營商環境等方面提供了具有針對性的指導意見。下一步,泰州市還將繼續做好《外商投資法》的普及工作,送法進園區進企業,主動改進工作,推進改革措施。
(泰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