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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內蒙古自治區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的決定
發布時間:2018-06-25
為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經2018年5月11日自治區人民政府2018年第5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廢止《內蒙古自治區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2004年9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36號)。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