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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廢止《辦理開采黃金礦產批準書管理規定》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
發布時間:2016-08-26
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13項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0號),現決定廢止《辦理開采黃金礦產批準書管理規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6號)。
根據201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現決定廢止《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51號)。
上述決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201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