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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深圳市坪山新區管理暫行規定》的決定
發布時間:2018-01-08
根據本市實際,現決定廢止《深圳市坪山新區管理暫行規定》(2009年8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05號發布)。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本市實際,現決定廢止《深圳市坪山新區管理暫行規定》(2009年8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05號發布)。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